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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拟出台落户新政
8月15日,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征求《佛山市引进人才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相关资料图)
《佛山市引进人才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5章18条,适用于符合佛山引进人才落户条件的非佛山户籍人员。其中,经佛山市市级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领军人才申请落户,年龄不受限制。
意见稿提到佛山拟放宽人才入户条件,其中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与参保单位一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年毕业生可直接入户,详情如下:
1.具有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
高明区、三水区放宽至具有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通过放宽条件落户高明区、三水区的,落户后3年内不能在市内跨区迁移;
2.毕业于技工院校或职业院校,且具有由毕业院校发放的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年龄需在30周岁以下。
该文件对在职人才的规定是:
与佛山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在佛山依法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用人单位与参保单位一致,在此基础上需要满足3项条件之一,可申请入户:
1.具有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具有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国(境)外博士学位的,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具有国内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国(境)外硕士学位的,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具有国内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国(境)外学士学位的,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具有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学历的,年龄需在30周岁以下;
2.具有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我市从事与证书专业(名称)相符的工作。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高明区、三水区放宽至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在用人单位所在区从事与证书专业(名称)相符的工作。通过放宽条件落户高明区、三水区的,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且落户后3年内不能在市内跨区迁移;
3.具有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在我市从事与证书工种(名称)相符的工作。其中,具有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具有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高明区、三水区放宽至具有初级工(五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在用人单位所在区从事与证书工种(名称)相符的工作。通过放宽条件落户高明区、三水区的,高级工(三级)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中级工(四级)和初级工(五级)年龄需在30周岁以下,且落户后3年内不能在市内跨区迁移。
附件:佛山市引进人才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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