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行原高管韩凤林受贿案件又有进展。8月17日,据“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消息,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原风险总监韩凤林受贿一案。被告人韩凤林因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扣押在案的受贿赃款836.30156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12月至2021年5月,被告人韩凤林利用担任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风险总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授信额度审批、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子女就业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36.301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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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上述判决依据,青岛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凤林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赃款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时间要追溯到一年前。2022年4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原风险总监韩凤林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需要留意的是,就在韩凤林被查的十天前,即4月12日,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王业刚刚落马。
大约半年后,韩凤林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去年9月19日,中纪委发布了对韩凤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情况。
按照通报,韩凤林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多次收受信贷客户和下属员工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消费卡,违规接受信贷客户宴请,由信贷客户支付应由其亲属承担的费用”;“廉洁意识淡薄,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在信贷审批、员工招录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据南都湾财社记者梳理,近年来,除了王业和韩凤林,深圳建行落马的高管还包括了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张学庆;原党委副书记、 副行长易景安;资深专员赵芝然等。
金融反腐声音不断。就在今年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建行纪检监察组撰文《警钟长鸣筑牢拒腐堤坝》表示,日前驻建行纪检监察组会同建行党委连续第4年召开全行警示教育大会,并重点通报了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张勤,深圳市分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张学庆,深圳市分行原风险总监韩凤林等5起总行党委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及3起一级分行党委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驻建行纪检监察组提醒,“全行党员干部要结合通报的典型案例,把自己摆进去,摒除‘看客’心态,切实以案为鉴,守牢拒腐防变的底线。”
值得留意的是,该行累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6200余场次,受众达200余万人次。
南都湾财社记者还注意到,在今年初的建设银行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该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田国立称,将提高“三不腐”一体推进的综合功效;同时加强纪律建设、加大督导检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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