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图为野生救助站工作人员给猫头鹰做检查。
图为工作人员把体力恢复好的猫头鹰放归大自然。
(张玮 李学玲 刘林海)近日,内蒙古大兴安岭绰尔森工公司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和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绰尔分局森保大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8月16日,绰尔林区一位热心群众在居民区附近散步时,看见一只目光呆滞形似猫头鹰的动物孤零零在路边,随即找来纸盒箱,小心翼翼地将其放进箱里,便送到绰尔分局值班室向民警寻求帮助。民警边询问情况边给其喂食和水,立即联系绰尔分局森保大队民警和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工作人员。
经现场仔细辨认,该动物为猫头鹰,大多栖息于树上,部分种类栖息于岩石间和草地上,食物主要以鼠类为主,也吃昆虫、小鸟、蜥蜴、鱼等动物,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野生动物救助站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全身检查,发现该动物的羽翼有些潮湿,头部、躯干、爪子均无明显外伤,疑因近期降雨打落且未进食,体质虚弱无法飞行。
目前,在专业工作人员的悉心照料下,该猫头鹰体力已恢复,精神好转,经专业工作人员检查符合野外生存条件,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工作人员与绰尔分局森保大队民警将它带到野外,让其在大自然中自由生活。
据了解,2023年以来,绰尔森工公司联合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绰尔分局森保大队已救助野生动物2只,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他们通过建立"林长+警长"协同工作机制,共同持续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力度,进一步有效震慑非法猎捕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职工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明显增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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